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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存款证明书》
指存款人因出国留学、移民、探亲和国内办事等需要,持存单(折)和身份证件到原开户行开具《存款证明书》。客户可根据需要开具多份存款证明。已开具《存款证明书》的存款冻结时间与《存款证明书》有效时间一致。
- 服务对象:自费留学、国外移民、探亲、境外旅游人士。
- 存款证明有效期限:分为3个月和6个月。时间从开具存款证明之日起,到有效期满后对年对月对日止。
- 资费标准:每开立一张三个月期限的存款证明,我行收取20元手续费;每开立一张六个月期限的存款证明,我行收取40元手续费。
客户开具存款证明注意事项:
- 我行按存款人实际存入的币种开具存款证明,不能将一种货币折算成另一种货币开具存款证明。
- 存款人的存款自开具证明之日起到有效期结束之前不得支取,若存款人要求延长存款证明期限,须到银行另开新存款证明。在此期间,到期的定期存款可以办理自动转存或委托银行转存。
- 我行可根据客户要求出具内容与原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一致的多份存款证明,但开具多份存款证明书的时间应是开具存款证明书的当日或冻结期内重新开具存款证明书的当日。
- 存款证明书只作为本人在该行的存款证明使用,不具有银行经济担保作用,不得作为质押凭证。
- 存款人可委托他人办理存款证明,委托人在代办时应向银行出示本人和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存款银行审核后方可办理。
- 客户要求撤消"因开立了存款证明而不得支取存款"的限制时,应交回原存款证明后,银行方可为其办理撤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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